最近與我的老師討論有關倫理的問題,老師推薦我看一篇報導。節錄幾段分享:
別人的東西,不能任意據為己有。這是從小被教導的鐵律。未經他人同意而據為己有,叫「偷竊」,偷人東西者叫「賊」。在學術領域,看到別人的文章好,心裡覺得很癢,癢到很想要。要則有要的方法,這個方法叫做「要引述文章來源」。否則,拿了別人的心血結晶往自己文章懷裡塞,假裝是自己想出來的,這就叫「剽竊」。
教育的目的為何?不就是向善嗎?任何外界加諸的懲罰和獎賞,都遠比不上內心向上和向善的自我要求力量。能夠做到自重自敬的師生,才能真正追求卓越;這樣的大學,才是真正的世界一流!
「您能不抄襲!」
孫越先生為董氏基金會拍攝的一則拒絕抽煙的廣告,有句對白是「您能不抽煙!」,重點在強調自我的主導性。明知抽煙有害身體健康,卻仍要抽煙──這是無法自拔。寫文章何嘗不是如此?明知剽竊文章敗壞學風,卻仍要剽竊──這也是執迷不悟。忠實引述資料來源絕對不是件難事。只要有心,自重自敬,相信「您能不抄襲」!
詳閱整篇文章 田芳華(臺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副教授)「您能不抄襲!」──淺談學術剽竊http://ctld.ntu.edu.tw/epaper/?p=8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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